1、城市规划法定规划指的是总体规划(包括村镇规划) 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 区域规划 ;非法定规划制定是除法定规划之外的一些规划,如城市设计,分区规划。国外有远景规划,战略规划,概念规划,结构规划等等。非法定规划制定是除法定规划之外的一些规划,如城市设计,分区规划。
2、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是法定的。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是法定的。非法定规划制定是除法定规划之外的一些规划,如城市设计,分区规划。国外有远景规划,战略规划,概念规划,结构规划等等。
3、城乡规划法上提到的规划都属于法定规划,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含总体规划、控规、修规)、镇规划(含总体规划、控规、修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总体规划涉及到的各类专项规划、规划实施评估也属于法定规划。城市设计、各类规划研究、各类村庄整治规划、可行性研究等为非法定规划。
1、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要与城市的经济、人文、社会、地理、历史沿革等方面相协调。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2、第三十四条 近期建设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以及包括相应说明的附件。在规划文本中应当明确表达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第二节 城市分区规划 第三十五条 编制分区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片区特征、河流道路等自然和人工界限,结合城市行政区划,划定分区的范围界限。
3、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内容有: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研究满足城市发展目标的条件和措施;研究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发展规模,拟定城市分期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确定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合理选择城市的各项用地,并考虑城市空间的长远发展方向;拟定城市建设艺术布局的原则和要求等。
4、第十条 编制城市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第二章 总体规划的编制第十一条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第三十条规定,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6、城市规划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层次。总体规划是对城市或镇的总体布局、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等内容进行部署和安排,而详细规划则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前者是土地出让合同中所附规划条件的依据,后者则是指导详细设计的依据。
1、层次不同 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总体规划是控制性规划的上位规划,范围更广。
2、总体规划是控制性规划的上位规划,范围更广,关注更宏观层面的问题。
3、完成目标不同:城市总体规划是根据国家对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在区域规划和合理组织区域城镇体系的基础上,按城市自身建设条件和现状特点,合理制定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规划。
4、控规:是指控制性详细规划 (regulatory plan)是城市、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
城市规划的引领作用 导语:城市规划是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前提。
推进城市化和现代化:五年计划促进了中国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在城市发展计划的指导下,城市规划的发展变得更为科学和有组织,导致了更多城市地区的提升和发展。通过基础设施的发展和现代化技术的采用,五年计划也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
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引领作用。尽快修编城镇总体规划和市政公共服务专项规划,发挥规划对城镇建设的引领作用,补齐市政设施规划建设短板。 发挥规划部门职能作用。确保市政建设公共设施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查处乱建行为,确保规划的刚性约束。 加快补齐市政公用设施短板。
现在普遍接受的定义是“城市设计是一种关注城市规划布局、城市面貌、城镇功能,并且尤其关注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门学科”。
城市规划强调城市的硬性指标,而城市设计强调的是城市的软性指标。其次,城市规划是一个理性的过程,在规划过程中排斥人的主观因素和非理性活动,强调规划的科学性。城市设计不是一个纯理性的过程,在设计过程中可以包含直觉和主观判断。
总体规划是控制性规划的上位规划,范围更广,关注更宏观层面的问题。
二者都是对城市的研究,区别在于城市规划是为了城市的合理布局,是以发展眼光、科学论证、专家决策为前提,对城市经济结构、空间结构、社会结构发展进行规划。 城市设计是指以城市作为研究对象的设计工作,介于城市规划、景观建筑与建筑设计之间的一种设计。
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在决策层面上也有所不同。城市规划涉及土地使用分配等核心问题,需要处理城市机能之间的冲突,而城市设计则更多地关注具体空间设计的实施。此外,城市设计专业者在参与城市政策制定时的介入程度相较于城市规划专业者较低。